全国营养健康型餐饮示范单位

来源:   2010-04-09 10:57:47
   “全国营养健康型餐饮示范单位” 是由“中国烹饪协会”和“国家发改委宏观院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共同审核、认定的具有营养健康理念,在全国餐饮行业中处于引导地位,在操作上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的各类餐厅。
 
     餐厅是保障广大公众营养健康、宣传营养健康知识的重要场所。培育和推广营养健康型餐饮示范单位,是当前提高国民健康水平的需要、餐饮行业知识更新和技术升级的需要,也是餐饮市场健康发展和企业有序竞争的需要。“全国营养健康型餐饮示范单位”的认定,以《食品安全法》和餐饮行业各项卫生安全法律法规为前提,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及“平衡膳食宝塔”为指导,鼓励企业通过从业人员营养健康素质的培养、营养强化主食品的运用、科学合理的营养配膳和餐厅营养知识宣传氛围的营造,引导广大消费群体自觉实践科学用餐,提高体格发育和健康维护水平,降低罹患营养相关慢性疾病的发生风险。
 
     目前,已有北京顺峰、安徽家兴隆、重庆陶然居、武汉小蓝鲸、北京和合谷、四川成都南粥北面、长沙市餐谋天下等餐饮单位获得了“示范单位”的光荣称号,得到消费者的普遍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中国烹饪协会联系人:推广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10-66094150   
   电子邮箱:zmfyhmkeji@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4号楼332室 邮编:100801
 
2、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联系人: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3908034
   联系传真:010-63908489   
   电子邮箱:zhangxuejing@pndc.gov.cn
   地   址:北京市木樨地北里国宏大厦B-2013
       编:1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