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国家营养工作调协委员会”的建议

来源:   2009-08-24 11:06:26
本建议的背景:
1、经济转型、疾病谱转型、“富贵病”人群转型等新时期的三大特征进行描述,并有确凿说服力数据;
2过去我国营养行动计划、发展纲要---等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贯彻落实所取得成效微薄;大豆行动计划、学生饮用奶等分别局限在有关部门中进行;现有的“国家营养咨询委员会”部门仅起到并非很有效的营养咨询工作;部门各自守一块,信息与资源封闭,所涉及部门间相关工作内容,相互管辖不一,又难以平级协调等;
3、国际背景、政策与规划、组织机构、国民体质健康现状等;
4、当今百姓追求生活质量主要目标-—健康,迫切需要营养知识促进促进健康,但缺乏营养引导等;
5、健康是人类进步发展的核心,其核心的重要基础营养。营养促进健康工程,既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和强盛中华民族的重要体现,又是配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此,建议成立一个与我国综合国力发展相适应,具有统一协调和整合推进我国食物与公众营养发展的一个机构,即暂定名为“国家营养工作协调委员会”,开展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当好领导参谋,提出工作建议意见
      根据“国家营养工作协调委员会”所确定的工作计划任务与目标要求,通过采用工作任务完成进展抽检、营养工作专项调研、营养工作报表等方法途经,及时了解与掌握各有关部委、管理机构、科研单位等部门的营养工作进程、成功经验或存在问题等动态信息,定期向“协调委”各有关领导书面汇报。同时根据前一阶段全国营养工作实际,借鉴世界各国营养工作先进经验,提出我国每一阶段营养工作发展的一些建议意见等。
    二、做好部门协调与促进工作
      根据“协调委”所确定的部门工作职能分工要求,对目前在我国有关部门或机构之间所存在的营养工作管理或研究内容重复、交叉现象,将按其各有关部门的管理要职和优势特点,将工作任务计划与项目内容进行科学合理的协调与分解,也即将现有各部门重复的工作内容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和利用;将现有部门之间交叉或是不协调的工作的内容做好协调推进,从而通过科学合理的资源整合,以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各司其长,达到科学经济、多快好省的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同时,还可对各有关部门的营养工作计划实施、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履行定期检查与评估,以随时了解与掌握全国及各部门工作的发展进程。
   三、做好《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
      按照“协调委”工作计划任务部署要求,根据《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工作发展目标,积极以人为本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发展食物与营养发展和改善公众营养状况工作,提高我国城乡居民体质健康水平,作为我国正在进行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配套工程,有计划、有部署的做好宏观协调与整体推进,促进《纲要》目标的如期实现。
    四、以发展学生营养餐为重点,做好我国食物与营养发展重点人群的宏观指导与推进工作
      在全面推进城乡居民营养改善工作中,切实做好少年儿童、妇幼、老年人等三个重点人群营养改善的宏观指导与推进工作。在具体工作上以积极推广与发展我国学生餐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的积极推广学生营养餐和宣传普及学生营养知识,将以“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方式途经,进一步做好妇幼、老年等弱势人群的营养改善工作,以提高全民的营养知识、增强营养意识和改进膳食行为,促进城乡居民营养健康水平的全面提高。
 五、以发展大豆行动计划、学生饮用奶计划为重点,做好我国食物与营养产业领域的宏观协调与推进工作
      根据我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的内容多、任务重、领域广的工作实际,在整体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以发展大豆行动计划、学生饮用奶计划为重点,做好我国食物与营养产业领域的宏观协调与推进工作。农业部、卫生部教育部等国家四部委于1995年颁发了“国家大豆行动计划”,农业部、国家计委、教育部等国家七部委于2000年颁发了“学生饮用奶计划”。这两个纲领性文件,对于指导我国食物与营养产业结构调整既具体重大战略意义,又是营养促进全民体质健康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系统工程。通过积极有效的宏观协调与整体推进策略,更好地贯彻落实这两个纲领性文件,推进我国食物与营养产业的发展进程。与此同时,以推行主食营养强化为重点,继续并加快开展我国食物营养强化工作。
 六、以农村、西部地区为重点,做好我国食物与营养发展重点地区的宏观扶持与推进工作
      积极配合与协调各有关部门,重视农业结构调整中的食物与营养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富裕后的食物与膳食营养消费引导。切实以农村、西部地区为重点,做好我国食物与营养发展重点地区的宏观扶持与推进工作。具体工作上要根据农民营养需求做好营养知识宣传到村到户工作,结合西部农村退耕还林政策,做好营养强化食品的推广选用,以改善食物购买与消费环境,促进农村、农业食物与营养产业可持续稳步发展,农民营养与膳食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
 七、做好公众营养宣传教育与普及工作
      以营养宣传为开道,对于改善城乡居民营养健康水平具有事半功倍的功效。因而要有计划、有部署的逐年创造条件,创办或协办《中国公众营养发展》(期刊),《公众营养工作通讯》、《中国公民营养报》《生命与营养》(开辟广播、电视频道等)等宣传方式途经,进行全方位立体性的宣传普及公众营养知识。同时,积极协助各有关部门现有的一系列宣传媒体或手段,配合做好相应的公众营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从而全面提高城乡居民营养促进健康的知识、理念、行为等。
    八、做好营养人材培训规划与协调促进工作
      在我国目前13亿人口中仅有3000名营养师,而日本、美国人口与营养师的比例分别为300:1和250:1。面临我国当今营养人材的严重缺口,将加快进行营养人材培训,作为改善全国城乡居民营养状况一项重要措施。为此,将根据我国现行实际和我国城乡居民营养与健康发展目标,做好我国营养人材的培训规划,确定和落实具有权威的营养人材培训机构,协调与促进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培训计划的有效实施。
九、做好国家有关营养政策与规划的制定
      根据《中国营养改善行动计划》、《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工作发展目标,以及我国公众营养改善的有关方针政策,并结合我国每年营养工作计划任务的实施与完成情况,在及时、正确掌握各部委以及全国各地营养工作动态、信息的基础上,做好我国有关营养政策与规划的制定工作,促进我国各项食物与营养工作的有效实施和整体推进。
 十、接轨国际组织,做好信息分配与传送
      积极主动做好与各有关国际组织、各国政府部门,以及与有关营养管理部门的联系与交流,有关营养信息与资源的互通与共享,争取有关国际营养政策与科研项目的合作与支持。从而通过与国际组织有关政府行为、政策法规、科研规划等诸方面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同时根据我国现行各有关部门的职能分工,将相关营养信息合理、及时的分配与传送,对相关营养国际项目进行合理、及时分配与落实到相关部门。从而通过接轨国际组织,进行适合国情将有效资源的汇合与整出,促进我国食物与营养发展及其公众营养发展事业,不断发展与提高到国际领先地位。
      在“协调委”成立后,建立相应的常设机构和办公室,组织好一个专家顾问组。常设机构可放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现有的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并要有专人负责协调工作)。将“协调委”挂靠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有利于有关国家营养政策与法规、计划工作的协调发展与整体推进。专家组人员可由各有关部委的权威专家组成,各位专家都将承担相应的营养科学指导与咨询工作。
 
附:关于“国家营养工作协调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建议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