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公众营养改善专项规划及

来源:   2009-08-21 15:32:08
      营养决定着人类的生命和健康,决定着人们的生活和发展质量,决定着中华民族的素质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根据第四次全国营养与健康调查的结果看,我国公众营养和健康状况并没有随着经济的迅速增长和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改善,情况不容乐观!这种状况及其发展趋势,将会直接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方针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因此建议,在体现政府职能的发展规划中,对公众营养予以高度重视,并编制专项工作规划,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善。
一、编制营养改善专项规划的必要性
1、伴随经济发展我国营养问题更加复杂化
        营养不良的概念包含营养摄入不足和营养摄入过剩两类。过去一般认为营养摄入不足仅指宏量营养素的不足,所以问题主要存在于贫困人口和一定数量的城市救助对象。但是,随着人类对微量营养素及其重要性的认识日益提高,对“不足”的关注已经包括宏量和微量两方面。因此,解决营养摄入不足的问题就决不仅仅局限于农村地区,而是涉及到全国城乡各类人群。从维生素、矿物质等缺乏情况看,无论是覆盖面,还是缺乏率表现都很突出。全国维生素A(视黄醇当量)、维生素B1、维生素B2的平均摄取率分别仅达国家推荐量的59.8%、76.9%、61.5%。钙、磷等摄入不足也十分严重,其中钙的全国平均摄入率仅为49%。铁的问题比较特殊。如果看摄入量应该够了,但由于吸收率很低,我国至少有三分之一人口铁缺乏。
营养摄入过剩过去主要存在于沿海发达地区和城市人口,但是随着经济发展,“过剩”也已不再是城市的“专利”。农村地区在继续解决“不足”的同时,也要采取措施预防和解决营养过剩问题。
2、营养不良带来多方面的严重危害应高度重视
      营养不良对儿童的成长发育,对人口素质的形成,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均带来极大危害,并进而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发展中国家由于营养不良带来的劳动力损失约占GDP的3—5%。按低限计算,我国每年受到的损失约7000亿人民币。
1)营养不足和过剩均造成儿童成长发育受损
      2002年全国5岁以下儿童平均低体重率为7.8%,贫困农村依然高达14.4%;全国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为14.3%,贫困地区高达29.3%(其中1岁儿童生长迟缓率竟高达49%!)。由营养不足造成的儿童和青少年低体重和生长发育迟缓,将会带来终身的体格和智力发育上的影响。根据国际经验,发育受影响的儿童应为疾病检出率的二倍。因此,我国贫困农村受到营养不良缺乏病威胁的几乎是全部儿童!
实际上,因营养过剩导致的儿童肥胖及其它疾病同样会影响到体格、智力、心理的正常发育,造成对健康和生命的严重威胁。虽然没有全国性数据,但是一些城市的典型调查证明,我国儿童和青少年因营养过剩已经带来了严重问题。
2)成年人口营养相关疾病总量大且增长快速
      在成年人口中,营养相关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呈现出总量大、增长快等特点。据调查,我国18岁及以上居民中,现有高血压患病人群1.6亿;糖尿病人0.2亿多, 另有空腹血糖受损者0.2亿人,;成人超重2.0亿, 另有肥胖病人0.6亿多;成人血脂异常病人1.6亿。近10年来,我国18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患病率上升了31%,农村中患病率同样迅速上升; 成人超重率上升了39%;肥胖率上升了97%。近6年来,大城市中20岁以上人口糖尿病患病率上升了39.1%。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高血压和血脂异常等疾病的患病率在我国城乡已无明显差距。
3)公费医疗和医疗保险负担日益沉重
      由于营养相关疾病的治疗期一般很长、见效较慢,难以彻底治愈,这就给我国公费医疗事业和医疗保险企业造成了巨大压力。尤其需要警惕的是,近年来我国城乡发病率增长速度很快,而且有些疾病的发病年龄提前,总人口中病患人群比例不断提高,医疗费用持续增加,国民经济发展的负担将日益加重。
4)社会与经济、沿海与内地和谐发展受到挑战
      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是高素质的人才,而人口素质的两个后天的决定因素即是“营养”和“教育”。营养的失衡既会影响人才的发展与形成,也会导致人才和劳动创造能力的损失。
    在沿海发达地区和城市,因营养失衡及其它原因导致的亚健康人群司空见惯,因罹患营养相关疾病而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甚至英年早逝的事业骨干、企业精英也绝不鲜见。这些人才和生产力的损失,必然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和质量,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在贫困地区,彻底解决因贫致病、致弱,因病弱返贫,出路在于从营养和教育两方面入手,全面提高人口素质,而营养所决定的身体素质则为实施教育的基础。但是根据目前情况分析,贫困地区的营养发展趋势并不乐观。在一些最贫困地区,营养状况甚至出现倒退。如此,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缩小沿海和内地发展速度的差距的目标将难于实现。
3、采取切实措施改善公众营养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改善公众营养和健康状况关乎国家宏观大局,关乎中华民族千秋万代,具有强烈的战略性和社会公益性,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公共职能,必须由政府进行统一规划和部署,社会各界支持并参与工作。鉴于公众营养问题的复杂性和综合性,一些国家成立了诸如“国家营养议会”、“国家营养委员会”等机构,或者在总统府内设立独立部门,专司改善公众营养之职。据了解,美国政府每年用于改善营养的投资约600亿美元,全国约五分之一人口享受到政府的营养补助。
在我国,尚未成立对营养问题进行综合管理的部门。近年来,虽然一些相关专业部门也曾组织制定了“营养改善行动计划”、“食品与营养规划纲要”等,但是由于职能方面原因,均无法真正统筹规划、指挥调动,最终难以实施。鉴于改善公众营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建议在专门的管理机构成立之前,通过实施国家专项发展规划的方式履行政府的此项重要职能。
4、编制营养改善专项规划便于全面统筹安排
      从宏观角度研究营养与人力资源、营养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并调动各方面资源和积极性,采取切实措施改进公众营养存在的问题,是一件横跨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两大领域;综合性、战略性很强;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涉及的方面看,包括政府部门、立法机构、社会团体、工商产业界、广大消费者以及科研机构等;在政府内部,关系到规划、财政、农业、食品、粮食、餐饮、卫生、医药、扶贫、西部开发、妇儿、科技、体育、教育、标准质量等诸多部门。同时,从时间跨度看,在不同发展阶段营养问题呈现不同特点,是一项长期的、循序渐进的事业,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因此需要纳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由政府在政策、资金上,以及法规、标准建设、管理等方面予以支持。
建议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从提高人口素质与人力资源质量,从人类发展与社会进步、经济增长关系的高度,综合、系统、全面地梳理我国公众营养重大问题,研究并编制国家公众营养改善专项规划。鉴于以往的经验,此次专项规划的实施应依托于发展改革委。在专项规划的统筹安排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完成相应的规划中确定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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